線上賽事規定:
1.參賽隊伍需於約定的比賽時間前 10 分鐘進房,若某方遲到超過 10 分鐘,(意即比賽時間超過 1 分鐘)但某方隊員未到齊者則判棄權,例如:雙方約戰時間為 14:00,則隊伍需在 13:50 前進房,若超過 14:01 隊員未到齊,對手有權截圖並檢舉遲到。
2.參賽選手不可於比賽時私自開台實況賽程,否則將可判以失格。 除官方人員及裁判,其餘人不可進入比賽房觀戰 OB。
3.若參賽隊伍於比賽期間,有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違反規範而遭禁賽,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 5 名,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。